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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21年我国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1-10-08

2016-2021年我国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产业政策引导是产业发展的前提,近年来,对垃圾分类和餐厨垃圾处理予以高度重视。

 

——2010 年5 月4 日,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四委联合下发了《国家展和改革员会办公厅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1020 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选择部分具备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条件的城市或直辖区进行试点,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餐厨垃圾处理工艺路线、形成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产业链,提高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2016年12月,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加快处理设施建设,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尚不具备处理能力的设市城市和县城要在2018年前具备无害化处理能力。建制镇产生的生活垃圾就近纳入县级或市级垃圾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原则上建制镇不单独建设处理设施(距离县市较远的建制镇可视具体情况另行考虑)。加快现有设施的改造升级,逐步缩小地区间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差距,加快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衔接的无害化处理设施。“经济发达地区和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减少原生垃圾填埋量。建设焚烧处理设施的同时要考虑垃圾焚烧残渣、飞灰处理处置设施的配套。鼓励相邻地区通过区域共建共享等方式建设焚烧残渣、飞灰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卫生填埋处理技术作为生活垃圾的处置方式,是各地必须具备的保障手段,重点用于填埋焚烧残渣和达到豁免条件的飞灰以及应急使用,剩余库容宜满足该地区10年以上的垃圾焚烧残渣及生活垃圾填埋处理要求。另外,要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加大存量治理力度;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等。

——2017年4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加快县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大中型城市重点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鼓励区域共建共享焚烧处理设施,积极发展生物处理技术,合理统筹填埋处理技术,到2020年,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40%。完善收集储运系统,设市城市全面推广密闭化收运,实现干、湿分类收集转运。加强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焚烧飞灰处理处置、填埋场甲烷利用和恶臭处理,向社会公开垃圾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加快建设城市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和废旧纺织品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系统。以大中型城市为重点,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生活垃圾存量治理示范项目,大中型城市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支持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

——2019年6月6日,住建部、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提出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 年,46 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到2025 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垃圾分类从重视变成了法律约束,11 天之内三次亮相顶层设计。分别为习近平主席对于垃圾分类做出重要指示;紧接着国务院通过了固废防治法案,主要内容是让地方各级政府做好垃圾分类,配套相应设备,同时建设处理体系,从而资源化和无害化;紧接着住建部发布了垃圾分类时间表,其中两个重要时间节点,一个是2019 年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工作,一个是2020 年46 个城市建成分类和处理系统。

在顶层出台了相关政策后,各地市纷纷跟着出台了法案,发力点主要是两个:一个是强行鼓励民众进行分类,一个是建设资源化垃圾处理站,争取实现零填埋。其中热门的代表城市是上海。上海从7 月开始从严执法。实行“四分类”标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明确个人混合投放垃圾,同时,上海市正在筹建新增7 个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将正式开启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的建设。

——2019年9月,国管局印发《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要指导地级及以上城市编制健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特别是督促46个重点城市加快完善实施方案,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

——2019年11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在该次标准修订中,主要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适用范围、类别构成、图形符号进行了调整。相比于2008版标准,新标准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生活垃圾类别调整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4个大类和11个小类,标志图形符号共删除4个、新增4个、沿用7个、修改4个。

——2020年7月,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印发《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提出: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大力提升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合理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因地制宜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 2023 年,具备条件的地级以上城市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大幅提升;县城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建制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逐步健全。

——2021年5月,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提出到 2025 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 46 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地级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鼓励其他地区积极提升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覆盖水平。支持建制镇加快补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设施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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